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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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枸橼酸氯米芬。本品除枸橼酸氯米芬外,还含有以下非活性成分:无水乳糖140mg,淀粉30mg,硬脂酸镁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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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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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13022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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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诱导下述情况妇女的排卵 :下丘脑-垂体机能障碍,包括多囊性卵巢综合征(PCOS);诱导接受辅助受孕技术如体外受精(IVF)而行超数排卵妇女的多卵泡发育。从事不育症治疗时应按照临床医师指导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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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口服每日50mg/日,共5日。自月经周期的第5天开始服药。若患者系闭经,则应先用黄体酮撤退性出血的第5天始服用。患者在治疗后有排卵但未受孕可重复原治疗的疗程,直到受孕,或重复3~4个疗程。若患者在治疗后无排卵,在下一次的疗程中剂量可增加到每日100mg,共5日。个别患者药量可达每天150mg时,才能排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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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肝病和肝功能障碍;遗传性胆红素代谢缺陷;妊娠;子宫出血异常;卵巢囊肿(多囊性卵巢综合症除外);卵巢子宫内膜异位;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子宫内膜癌;器质性颅内肿瘤,如垂体瘤;不能控制的甲状腺或肾上腺功能障碍。预期不能出现满意治疗结果的妇女排除用本品治疗。虽然本品在高剂量下对动物显示有胚胎毒性,但没有证据显示在治疗水平下会增加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用本品治疗存在生育问题的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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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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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诱导下述情况妇女的排卵 :下丘脑-垂体机能障碍,包括多囊性卵巢综合征(PCOS);诱导接受辅助受孕技术如体外受精(IVF)而行超数排卵妇女的多卵泡发育。从事不育症治疗时应按照临床医师指导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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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副作用通常与剂量相关,并且在停药后,通常是可逆的。报导过的副作用有:卵巢增大和腹部/骨盆不适、血管舒缩性症状(非潮红);恶心、呕吐、乳房不适和视觉症状;神经质、失眠、头痛、头晕、排尿次数增加、月经量大、抑郁、疲劳、皮肤反应(皮炎和荨麻疹)、体重增加和短暂性脱发罕见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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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过度兴奋:1.下丘脑垂体机能障碍(包括PCOS);在推荐剂量下,临床上明显的过度兴奋发生率低,但出现卵巢过度增大时需要调整剂量方案。2.用于辅助受孕技术的超数排卵:行超数排卵病人,通过吸出所有卵泡,可将过度兴奋发生率降至最低视觉症状:如果出现视觉症状,例如模糊、阴影、或闪视(罕见盲点)时应停药。如果病人的视觉受到不利的影响则不应驾驶或操作机器。多胎妊娠:下丘脑垂体机能障碍或PCOS;病人治疗后多胎妊娠的发生率为8%、其中双胞胎占了90%。辅助受孕手术后的多胎率与植入的卵泡/胚胎数有关。对其它内分泌疾病,例如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皮质缺乏、高催乳素血症或垂体肿瘤和任何一方其它可能的不育症病因应给予适当的治疗。对行排卵诱导的夫妇应提供可接受的精子分析。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时间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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