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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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土荆皮、蛇脂、苦参、红参、黄柏、大黄、芦荟、薄荷脑、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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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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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Z20153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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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用于亚急性湿疹、手足体股癣湿热蕴肤证,症见红斑、丘疹、鳞屑伴有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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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涂抹患处,每次适量,一日3次。 1、亚急性湿疹:疗程2周。 2、手足体股癣:疗程3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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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破损皮肤禁用。 2、糜烂、渗出多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过敏体质者禁用,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5、严禁接触眼睛、鼻孔、嘴唇和口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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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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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用于亚急性湿疹、手足体股癣湿热蕴肤证,症见红斑、丘疹、鳞屑伴有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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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偶见用药局部皮肤有轻度烧灼感和刺激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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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本品安全性研究数据:亚急性湿疹仅支持用药2周的安全性,手足体股癣仅支持用药3周的安全性,且皮损面积<90cm2。 2、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肝功能轻度异常。 3、个别患者有明显刺激反应时,应慎用或停药。 4、本品对慢性湿疹、鳞屑角化型手足癣尚无临床试验资料。 5、本品不适用于急性湿疹、擦烂型手足癣、手足体股癣合并有头癣、花斑癣、甲癣、叠瓦癣。 6、本品为浅红褐色软膏剂,使用过程中可能污染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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