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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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为新鲜或冷冻的猪四肢骨提取的骨肽溶液制成的无菌冻干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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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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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51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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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用于促进骨折愈合,也可用于增生性骨关节疾病及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等症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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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1、肌内注射,每次10mg,一日1次,20-30日为一疗程,亦可在痛点和穴位注射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每次50-100mg,每日1次。溶于200ml0.9%氯化钠注射液,15-30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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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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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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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用于促进骨折愈合,也可用于增生性骨关节疾病及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等症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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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热、寒战、皮疹、血压降低等过敏反应,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 2、呼吸系统:偶见呼吸困难、胸闷、喉水肿等。 3、消化系统:偶见肝功能异常。 4、血液系统:偶见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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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如应用本品长期伴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当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 3、不可与氨基酸类药物、碱性药物同时使用。 4、使用时发现药品破损或瓶盖松动勿用。溶解稀释后发现有浑浊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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