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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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系用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SA14-14-2减毒株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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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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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S1094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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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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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8月龄以上健康儿童和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 1.按标示量加入疫苗稀释液,待完全复溶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1次注射。 3.8月龄儿童首次注射0.5ml;分别于2岁和7岁再各注射0..ml,以后不再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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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发热,患急性传染病﹑中耳炎﹑活动性结核﹑心脏﹑肾脏及肝脏等疾病者。 2.体质衰弱﹑有过敏史或癫痫史者。 3.先天性免疫缺陷者,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4.妊娠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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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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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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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偶有散在皮疹出现,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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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注射疫苗过程中,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2.疫苗复溶后有摇不散的块状物,复溶前疫苗变红,疫苗瓶有裂纹或瓶塞松动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复溶后如不能立即完成,应放置在在2~8℃并在1小时内用完,剩余的疫苗应废弃。 4.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后各1个月,不得使用本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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