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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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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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元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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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51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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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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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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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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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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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服药期宜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轻中度受损时,对本药的代谢和排泄无明显的影响,所以老年患者用药量与成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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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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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药理学本品属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竞争性地抑制组胺H1受体,抑制组胺所引起的过敏症状。本品无明显的抗胆碱和中枢抑制作用。毒理学动物试验未见明显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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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终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6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及疗效目前尚未确定,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肝脏及肾脏功能不全者应减少用量。建议10毫克,每2天服用1次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1因老年患者服药后血浆浓度高于健康人,故老年患者长期应用本品时需密切注意不良反应发生。 12成人过量服用本品(40-180毫克)可发生嗜睡、心律失常、头痛。一旦发生以上症状,立即给与对症和支持疗法。治疗措施包括催吐,随后给予活性碳吸附未被吸收的药物。如果催吐不成功,则用生理盐水洗胃,进行导泻以稀释肠道内的药物浓度,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氯雷他定,还未确定腹膜透析能否清除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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