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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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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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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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30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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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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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1 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2 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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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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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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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见【注意事项】 老人注意事项: 325名老年患者口服本品进行的临床试验表明,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不受年龄增加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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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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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是一强效、高选择性的外周神经元和中枢神经系统内5-HT3受体拮抗剂.对因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化疗、放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触发呕吐反射.本品可选择性地阻断这一反射的触发.由于本品的高选择性作用,因而不具有其他止吐药的副作用,如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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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 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 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 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 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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