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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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布托啡诺。其化学名称为:左旋(-)17环丁基甲基3,14二羟基吗啡喃D(-)酒石酸(1︰1)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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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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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2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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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治疗各种癌性疼痛、手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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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静脉注射量为1mg(1瓶),肌注剂量为1~2mg(1~2瓶)。如需要,每3~4小时,可重复给药一次。没有充分的临床资料推荐单剂量超过4mg(4瓶)。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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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2.因阿片的拮抗特征,本品不宜用于依赖那可汀的患者。3.年龄小于18岁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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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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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治疗各种癌性疼痛、手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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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及其主要代谢产物激动Kndash;阿片肽受体,对Undash;受体则具激动和拮抗双重作用。它主要与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这些受体相互作用间接发挥其药理作用包括镇痛作用。除镇痛作用外,对CNS的影响包括减少呼吸系统自发性的呼吸、咳嗽、兴奋呕吐中枢、缩瞳、镇静等药理作用。其作用可能是通过非CNS作用机制实现的。如改变心脏血管(神经)的电阻和电容、支气管运动张力、胃肠道分泌,运动肌活动及膀胱括约肌的活动。本品镇痛作用一般静脉注射几分钟,肌注10~15分钟作用开始。静脉注射、肌注30~60分钟达高峰,维持时间为3~4小时,与吗啡、meperidine及pentazocine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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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对于重复使用麻醉止痛药,且对阿片耐受的病人慎用。2.脑损害和颅内压升高的患者慎用或不用。3.肝肾疾病患者初始剂量间隔时间应延长至6~8小时,直至反应很好,随后的剂量随病人反应调整而不是按固定方案给药。4.对有心肌梗塞、心室功能障碍、冠状动脉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发生高血压时,应立即停药。5.本品可致呼吸抑制,尤其是同时服用兴奋CNS药或患有CNS疾病或呼吸功能缺陷的患者,慎用。6.服用本品时,禁止喝酒。啮齿动物短期给本品后的身体依赖性潜力低于吗啡,但据近年报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长期、频繁、大量使用酒石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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