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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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三乙醇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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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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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H201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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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放射治疗引发的继发性红斑。I度、II度烧伤和尚未感染的皮肤创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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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放疗引起的皮肤损伤:一般每日敷用2-3次,每次敷用间隔相等,轻轻按摩以使皮肤吸收。II度烧伤和其它皮肤创伤:在清洁创伤后,于创伤表面敷上一厚层药物,重复敷用以使创伤处有足量的药物。若需要,请使用湿润的敷布包扎好。请勿使用干性吸水敷布包扎。I度烧伤:敷上一厚层直至皮肤不再吸收药物为止,并轻轻按摩。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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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任一成分有过敏反应;出血性伤口;被感染的伤口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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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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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无特殊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般怀孕和哺乳时应慎用药物。 老人注意事项: 无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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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放射治疗引发的继发性红斑。I度、II度烧伤和尚未感染的皮肤创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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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为外用皮肤创伤治疗剂,是三乙醇胺的独特水包油性乳膏。通过渗透和毛细作用原理,起到清洁和引流的双重作用。本品具有深部水合作用,可增加皮肤血流速度,帮助排出渗出物,还可改变白细胞介素I和白细胞介素VI之间的比例,刺激成纤维细胞增生,增加胶原的合成。本品没有毒性,且耐受性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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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若发生由烧伤引起的水疱,大面积烧伤或较深或面积较大的伤口应慎用。本品不能作为防晒霜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一般怀孕和哺乳时应慎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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