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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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主要化学成分为酮洛芬: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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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天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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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1097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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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痛风、痛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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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75m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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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出血禁用; 2对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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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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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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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痛风、痛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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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可在胃肠道快速和完全吸收。健康受试者单次服用150mg,在给药后2~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半衰期(t1/2)为2.61小时,达峰时间(tmax)为2.03小时,峰浓度(Cmax)为5.401μg/ml,曲线下面积(AUC)为33.136μg/(ml·h),本品在血浆中主要以原形药、羟化代谢物和相应的葡萄甘酸代谢物形式存在。本品与血浆中白蛋白结合率为99%,约60%的药物主要以葡萄糖醛酸结合物形式从尿中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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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具有胃肠道疾患、哮喘、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1.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2.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3.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羟皮质醇(17-OHCS)的测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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