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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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盐酸川芎嗪。化学名称为:2,3,5,6—四甲基吡嗪盐酸盐二水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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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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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3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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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1.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等。2.对缺血性脑血管病的急性期、恢复期及其后遗症,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等均有较好疗效,能改善这些疾病引起的偏瘫、失语、吞咽困难、肢体麻木、无力、头痛、头晕、失眠、耳鸣、走路不稳、记忆力减退等症状。3.呼吸系统疾病:肺心病、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纤维化、慢性呼吸衰竭、小儿肺炎等。4.其它:眩晕症、慢生肾功衰竭、流行性出血热、慢性活动性肝炎、颈椎病、突发性耳聋、紫癜性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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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一次120毫克,稀释于250ml~500ml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每日1次,一般10-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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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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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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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1.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等。2.对缺血性脑血管病的急性期、恢复期及其后遗症,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等均有较好疗效,能改善这些疾病引起的偏瘫、失语、吞咽困难、肢体麻木、无力、头痛、头晕、失眠、耳鸣、走路不稳、记忆力减退等症状。3.呼吸系统疾病:肺心病、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纤维化、慢性呼吸衰竭、小儿肺炎等。4.其它:眩晕症、慢生肾功衰竭、流行性出血热、慢性活动性肝炎、颈椎病、突发性耳聋、紫癜性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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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如出现过量,应采取对症处理,保证生命体征的平稳,给予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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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脑水肿患者慎用。不得与碱性药物配伍静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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