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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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胺肽素,系由猪蹄甲经提取制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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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洛布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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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510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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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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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儿童用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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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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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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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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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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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1、药理本品主要成份氨肽素是从动物脏器提取的活性物质,能增强机体代谢和抗病能力,有助于血细胞增殖、分化、成熟与释放,对提升白细胞和血小板均有较好的作用。2、毒理小白鼠灌胃给药,其LD50大于15g/kg;对大白鼠和狗的亚急性毒性实验结果表明:对动物对生长及血象、肝、肾功能均未见异常;经组织学检查,对心、肝、肺、肾、胃、肠、脾、肾上腺等脏器均未见病理学改变。用鼠伤寒沙门氏菌/微粒体实验方法检测致突变活性,氨肽素在所实验条件下无致突变性:在安全实验中,未见到染色体核型和结构的变化,亦未见到药物特异性抗体,及免疫复合物的形成;在测定淋巴细胞转化,巨噬细胞吞噬功能,激发特异性抗体的形成;脾功能和CAMP等方面均无明显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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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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