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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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枸橼酸铋 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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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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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1092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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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胃溃疡、十二指 肠溃疡及红斑渗出性胃炎、糜烂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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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口服。每日4次,每次0.3g,前3次于三餐饭前半小时,第4次于睡前用温水送服,忌用含碳酸饮料(如啤酒)。服药前、后半小时不要喝牛奶或服用抗酸剂和其他碱性药物。疗程4-8周,然后停用含铋药物4-8周,如有必要可再继续服用4-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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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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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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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胃溃疡、十二指 肠溃疡及红斑渗出性胃炎、糜烂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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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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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下列情况需慎用:①肝功能不全者。②儿童。③急性胃黏膜病变时。2.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长期使用本药的患者应注意体内铋的蓄积。4.应用于杀灭幽门螺杆菌时,需与两种抗生素合用,具体方案应遵医嘱。5.治疗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饮料或含碳酸的饮料,少饮咖啡、茶等。6.大剂量服用本药会导致可逆性肾病,并于10日内发作。7.用药过量的治疗:应急救,洗胃、重复服用活性炭悬浮液及轻泻药,监测血、尿中铋浓度及肾功能,对症治疗。当血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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