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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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主要成分为乳果糖,化学名称为4-O-β-D吡喃半乳糖基-D-呋喃果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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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丹东康复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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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1089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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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治疗肝性脑病,肝昏迷和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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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年龄: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25毫升;1-6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日5-1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5-10毫升;7-14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日15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15毫升;婴儿:起始剂量:每日5毫升;维持剂量:每日5毫升。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曰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值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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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半乳糖血症;肠梗阻、急腹痛及其他导泻剂同时使用;对乳果糖及其成分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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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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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治疗肝性脑病,肝昏迷和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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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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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如果在治疗2、3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查找原因并进行适当处理。本品如用于半乳糖血症患者或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相关糖的含量:每15毫升中最多含1.7克半乳糖和1克乳糖。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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