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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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夫西林钠,无辅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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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朗致集团博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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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14023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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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肺炎,脓胸,慢性脓胸,小儿脓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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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成人:一般感染,每日2-6g,4-6小时一次。 儿童:每日按体重50-100mg/kg,4-6小时一次。 新生儿:一般不主张用于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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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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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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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缺乏本品对孕妇影响的充分研究,所以孕妇应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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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肺炎,脓胸,慢性脓胸,小儿脓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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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系耐酸耐酶的半合成青霉素,可口服,亦可肠胃外给药;且对青霉索酶稳定,本品对产生青霉素酶或因其它原因对青霉素G耐药的葡萄菌有特效,对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亦有特效,对肺炎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亦具有显著的抑菌和杀菌作用。本品对青霉素敏感及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最低抑菌浓度分别为0.4和0.46μ/ml,对肺炎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脑膜炎球菌、淋球菌的最低抑菌浓度分别为0.02、0.4、0.8和3.1μ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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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对其他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本品产生交叉过敏。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及肝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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