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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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硝酸异山梨酯。辅料为氯化钠和注射用水。稀盐酸或稀氢氧化钠溶液调整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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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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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1096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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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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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1.静脉滴注 2.最适浓度:1支10ml安瓿注入2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液中,或者5支5ml安瓿注入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液中,振摇数次,得到50μg/ml的浓度;亦可用10ml安瓿5支注入500ml输液中,得到100μg/ml的浓度。 3.药物剂量可根据病人的反应调整,静脉滴注开始剂量30μg/min,观察0.5~1小时,如无不良反应可加倍,一日1次,1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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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禁用于贫血、头部创伤、脑出血、严重低血压或血容量不足和对硝酸盐类药物敏感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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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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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为小心起见,怀孕哺乳期间,如无医生的特别叮嘱,请勿使用硝酸异山梨酯。目前无足够的怀孕哺乳期妇女使用该产品的经验。动物试验未发现对胚胎有任何毒害。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老人用药:同一般患者一样,根据对药物的反应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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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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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的基本药理作用是直接松弛平滑肌,尤其是血管平滑肌;对毛细管后静脉血管的舒张作用较小动脉更为持久。对心肌无明显直接作用。由于容量血管舒张,静脉回心量减少,降低心脏的前负荷,同时外周阻力血管扩张,血压下降,使左心室射血阻力减少,又使心脏后负荷下降。心脏前后负荷的降低使心肌耗氧量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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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使用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人的心率和血压。对甲状腺功能减退,营养不良,严重的肝或肾脏疾病及体重过低者也应谨慎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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