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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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唑吡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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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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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44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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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皮克病性痴呆,匹克病性痴呆,匹克氏病性痴呆,治疗偶发性,暂时性,慢性失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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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本品口服给药1.剂量(1)应用本品治疗通常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不得超过最大治疗剂量。(2)成人常用剂量:10mg/片/日。(3)本品应在临睡前或上床后服用。(4)老年患者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剂量应减半即为5mg。(5)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mg。(6)由于缺乏相应的临床研究资料,本品不应用于儿童。(7)根据患者的症状,本品可连续使用或按需使用。2.治疗持续时间:(1)本品的治疗时间应尽可能短,最短为数天,最长不超过4周,包括逐渐减量期(见【注意事项】)。(2)应建议患者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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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下下列情况应禁忌使用本品:1.对唑吡坦或本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时。2.严重呼吸功能不全。3.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4.严重、急性或慢性肝功能不全(有肝性脑病风险)。5.肌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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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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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1)有关唑吡坦的动物实验没有证明有任何致畸作用。关于在妊娠头三个月期间的唑吡坦暴露方面,当前获得的临床数据尚不充分。(2)通过相关药物(苯二氮卓类药物)的类推,我们认为:如果在妊娠中三个月和末三个月应用了高剂量的唑吡坦,那么胎儿主动运动可能会出现减少,胎儿的心率变异性可能出现减低。如果在妊娠即将结束时应用了苯二氮卓类药物(即使在低剂量下),那么可能引起新生儿的药物浸渍征象,比如轴向张力减退和吮吸困难,这些症状可以导致新生儿体重增加缓慢。这些征象是可逆的,但是可能持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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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皮克病性痴呆,匹克病性痴呆,匹克氏病性痴呆,治疗偶发性,暂时性,慢性失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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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为一催眠剂,通过选择性地与中枢神经系统的wl-受体亚型的结合,产生药理作用。本品注剂量时,能缩短入睡时间,延长睡眠时间;在较大剂量时,第2相睡眠、慢波睡眠时间算这,REM睡眠时间缩短。据文献报道,酒石酸唑唑吡坦吸收快,起效迅速。口服生物利用度为70%,且在治疗剂量范围内显示线性动力学,口服后0.3-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消除斗衰期,平均为2.4小时,作用可维持6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2.5%±0.1%.肝的首过效应为35%.重复服药不改变蛋白结合率,表明本品与其代谢物对结合部位缺乏竞争。成人的表观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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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2)应建议患者按下列方法接受治疗:对偶发性失眠(例如旅行期间),治疗2-5天。对暂时性失眠(例如烦恼期间),治疗2-3周。(3)很短期治疗的患者无需逐渐停药。(4)某些患者的服药时间可能需要超过4周,但必须首先对患者的情况进行谨慎和认真的评估后再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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