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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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洛西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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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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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1096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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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革兰阳性菌感染,革兰氏阴性菌感染,铜绿假单胞菌感染,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恶性外耳炎,下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胆道感染,泌尿道感染,骨感染,软组织感染,生殖器官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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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本品采用每克注射用阿洛西林钠加10毫升注射用水溶解,澄清液加入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成人一日6~10g,严重病例可增至10~16g,一般分2~4次滴注。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婴儿及新生儿按体重每次100mg/kg,每日2~4次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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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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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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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并有少量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虽尚无发生严重问题的报告,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因其应用后可使婴儿致敏和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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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革兰阳性菌感染,革兰氏阴性菌感染,铜绿假单胞菌感染,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恶性外耳炎,下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胆道感染,泌尿道感染,骨感染,软组织感染,生殖器官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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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为半合成青霉素,对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均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与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奈替米星合用时可产生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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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抗生素也过敏。也可能对青霉素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3.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适当降低用量。4.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5.对诊断的干扰:(1)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2)大剂量注射给药可出现高钠血症。(3)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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