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氟罗沙星。辅料为注射用水,用适量乳酸溶液调节pH值。 |
|
|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城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1999105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 |
|
|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避光缓慢静脉滴注,一次0.2-0.4g,一日1次,稀释于5%葡萄糖250-500ml注射液中。 |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暂不明确儿童用药:暂不明确老人用药:暂不明确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 |
|
|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对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近年来细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性明显增高,尤以大肠杆菌为著,耐药率可高达50%以上。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本品忌与生理盐水或葡萄糖盐水并用。2.明显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4.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45-60分钟内不超过0.2g。5.在治疗过程中以及治疗结束后三天内,避免阳光浴和人工紫外线照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