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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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胞苷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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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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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44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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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颅咽管瘤,鞍上囊肿,造釉细胞瘤,埃尔德海姆瘤,垂体管瘤,腊特克瘤,脑外伤,开放性颅脑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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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临用前,加氯化钠注射液溶解。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0~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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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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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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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老人用药:老年肝肾功能下降,应慎用,剂量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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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颅咽管瘤,鞍上囊肿,造釉细胞瘤,埃尔德海姆瘤,垂体管瘤,腊特克瘤,脑外伤,开放性颅脑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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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三磷酸胞苷二钠为辅酶类药,是核苷酸衍生物,在机体内参与磷脂类及核酸的合成和代谢,是脑磷脂合成与核酸代谢的中间产物和能量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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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严禁静脉推注。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癫痫患者慎用。5.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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