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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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替卡西林钠及克拉维酸钾;按有效酸计,替卡西林钠与克拉维酸钾的配比为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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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开封豫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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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66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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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血症,菌血症,腹膜炎,肾盂肾炎,肾炎,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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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用量:成人(包括老年人):常用剂量:根据体重,每6~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1.6g~3.2g。最大剂量:每4小时给药一次,每次3.2g。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剂量:轻度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30ml/分钟),每8小时3.2g中度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10-30ml/分钟),每8小时1.6g严重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10ml/分钟),每12小时1.6g儿童:常用剂量:每次80mg/公斤体重,每6~8小时给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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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有β-内酰胺类抗菌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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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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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血症,菌血症,腹膜炎,肾盂肾炎,肾炎,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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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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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有无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的病史。动物试验表明本品无致畸作用,但缺乏人体研究资料,因此本品不推荐孕妇使用。曾有个别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肝功能异常的报道,但其临床意义不明确。肝功能严重受损的病人需慎用本品。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病人,需参照推荐剂量调整用药。极少数患者使用大剂量替卡西林后凝血功能异常,发生出血现象,多出现于肾功能不全患者,除非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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