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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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顺-(+)-5-[(2-二甲氨基)乙基]-2-(4-甲氧基苯基)-3-乙酰氧基-2,3-二氢-1,5-苯并硫氮杂卓-4(5H)-酮盐酸盐。分子式:C22H26N2O4S·HCl,分子量:45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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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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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302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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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动脉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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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口服,起始剂量60~120mg/次,每日2次(一次2~4片,一日2次),平均剂量范围为240~360mg/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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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未安装起搏器者。2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者。3收缩压低于12kPa(90mmHg)。4对本品过敏者。5急性心肌梗死或肺充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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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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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动脉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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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1药理本品为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其作用与心肌及血管平滑肌除极时抑制钙离子内流有关。本品可以有效地扩张心外膜和心内膜下的冠状动脉,缓解自发性心绞痛或由麦角新碱诱发冠状动脉痉挛所致心绞痛;通过减慢心率和降低血压,减少心肌需氧量,增加运动耐量并缓解劳力型心绞痛。本品可以使血管平滑肌松弛,周围血管阻力下降,血压降低;其降压的幅度与高血压的程度有关,血压正常者仅使血压轻度下降。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并可减慢窦房结和房室结的传导。2毒理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作用有报告大鼠服用本品24个月,小鼠服用本品21个月未发现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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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或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本品与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合用可导致对心脏传导减缓的协同作用。有报道一例变异性心绞痛患者口服本品60mg致心脏停搏2-5秒。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单用或与受体阻滞剂合用的经验有限,因而这些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3.本品最大降压效果常在14天后达到,使用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4.应用本品罕见出现急性肝损害,表现为碱性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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