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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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碘化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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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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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2021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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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甲状腺机能亢进危象,结节性甲状腺肿,地方性甲状腺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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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1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剂量根据当地缺碘情况而定,一般100μg/日即可。2治疗地方性甲状腺肿:对早期患者给予1-10mg/日,连服1-3个月,中间休息30-40天。约1-2月后,剂量可渐增至20-25mg/日,总疗程约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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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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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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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甲状腺机能亢进危象,结节性甲状腺肿,地方性甲状腺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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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为补碘药。碘化钾可因剂量不同而对甲状腺功能产生两方面的影响。1防治地方性(单纯性)甲状腺肿时,给予小剂量碘制剂,作为供给碘原料以合成甲状腺素,纠正原来垂体促甲状腺素分泌过多,而使肿大的甲状腺缩小。2大剂量碘剂作为抗甲状腺药暂时控制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这可能通过抑制甲状腺球蛋白水解酶,阻止游离甲状腺激素释放入血,作用快而强,但不持久。短暂地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连续给药后抑制作用又可消失,导致甲亢症状更剧。故仅用于甲状腺危象,以迅速改善症状,且必须同时配合应用硫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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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对碘化物过敏者应禁用。2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3有口腔疾病患者慎用,浓碘液可致唾液腺肿胀、触痛,口腔、咽喉部烧灼感、金属味,齿和齿龈疼痛,唾液分泌增加。4急性支气管炎、肺结核、高钾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肾功能受损者慎用。5应用本品能影响甲状腺功能,或影响甲状腺吸碘率的测定与甲状腺核素扫描显像结果,这些检查均应安排在应用本品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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