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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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主要成分为特非那丁;化学名称:α-(对-特丁苯基)-4-(羟二苯甲基)-1-哌啶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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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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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5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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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过敏,过敏性鼻炎,鼻炎,荨麻疹,麻疹,枯草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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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一次60mg,一日2次;6—12岁儿童:一次30m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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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禁忌与某些唑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等)与某些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红霉素、克拉霉素、竹桃霉素等)以及严重损伤肝脏功能的其他药物合用;2有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3有器质性心脏病的病人禁用,尤其是有房室传导阻滞先天性QTc间期延长综合症(Romano-WardSyndrome)的病人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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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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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6岁以上儿童适用。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老人注意事项: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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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过敏,过敏性鼻炎,鼻炎,荨麻疹,麻疹,枯草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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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为特异H1受体阻断剂,在抗组胺有效剂量下,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均不易透过血脑屏障,故极少有中枢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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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本品必须在医生处方下方可使用,当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必须征得医生同意;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有心脏病及电解质异常(如低钙、低钾、低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病人慎用;4服用某些抗心律失常药及精神类药物的病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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