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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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更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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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海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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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57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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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免疫功能缺陷,艾滋病,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巨细胞病毒感染,巨细胞病毒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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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1.诱导期: (1)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 (2)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 1)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 2)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 3)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 4)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2.维持期: (1)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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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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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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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治疗剂量下可引起胎儿畸形,没有进行孕妇用药安全性对照性研究,孕妇只有在获益大于胎儿致畸风险时使用。 2.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只有在利害评估获益大于风险时使用。老人用药:老年人用药无特殊。如肾功能减退应酌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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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免疫功能缺陷,艾滋病,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巨细胞病毒感染,巨细胞病毒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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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1.核苷类抗病毒药,本品进入细胞后迅速被磷酸化为单磷酸化合物,然后经细胞激酶的作用成为三磷酸化合物,在已感染巨细胞病毒的细胞内其磷酸化较正常细胞更快。2.更昔洛韦可竞争性抑制DNA多聚酶,并掺入病毒及宿主细胞的DNA中,从而抑制DNA合成,本品对病毒DNA多聚酶的抑制作用较宿主细胞多聚酶为强。3.动物实验中本品有致畸、致癌、免疫抑制作用和生殖系统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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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并不能治愈巨细胞病毒感染,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内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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