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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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为健康牛骨或猪骨明胶水解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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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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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3021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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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失血性休克,休克,烧伤,血症,胰腺炎,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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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静脉滴注。一次500-1000ml,滴速为500ml/60分钟。用量及输注速度根据病情决定,每日最高量可达2500ml。小儿用量按体重计,每公斤10-20m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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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肾性或肾后性无尿禁用。2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禁用。3高血压患者、食道静脉曲张、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4已知对本制剂过敏或具有组胺释放高危因素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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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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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失血性休克,休克,烧伤,血症,胰腺炎,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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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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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溶液浑浊、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2.使用本品不受血型限制,如配合输血时,应先查好血型,以防出现红细胞假凝集现象。3.在体外循环或人工肾使用过程中,本品只能与加肝素的血液混合使用,不得直接与库血混合使用。4.如因温度较低,本品黏度加大,可稍加温后使用。5.输注本品可导致暂时性红细胞沉降率加快。6.妊娠期和产后妇女用药应密切观察。7.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注意用药剂量。8.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密切注意心脏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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