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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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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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丽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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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51022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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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肝硬化,铁中毒,坏血病,克山病,中毒,休克,心源性休克,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紫癜,肝炎,急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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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口服。用于成人:1.饮食补充:一日50~100mg。2.慢性透析病人:一日100~200mg。3.维生素C缺乏:一次100~200mg,一日3次。至少服2周。小儿每日100~300mg,至少服2周。4.酸化尿:一日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5.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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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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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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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肝硬化,铁中毒,坏血病,克山病,中毒,休克,心源性休克,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紫癜,肝炎,急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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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维生素C为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维持免疫功能,羟化与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促进非血红素铁吸收等所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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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6)尿pH下降。2.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8)血色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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