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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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主要组成成份:金黄色葡萄球菌滤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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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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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3023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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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肺癌、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肺结节病、肺脓肿、肺栓塞、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大疱、肺不张、肺损伤、肺功能不全、肺水肿、肺出血、肺感染、肺肿瘤、肺纤维化、肺间质病变、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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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1骨折断端局部注射:每5天注射一次,每次1-2.0ml,一个月为一个疗程,根据病情可适当延长或缩短。2恶性肿瘤放、化疗的辅助治疗:肌内注射,一天一次,一次2ml,30天为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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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过敏体质,心、肾、肝功能严重不良,孕妇及局部皮肤条件不好的闭合骨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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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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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肺癌、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肺结节病、肺脓肿、肺栓塞、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大疱、肺不张、肺损伤、肺功能不全、肺水肿、肺出血、肺感染、肺肿瘤、肺纤维化、肺间质病变、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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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可缓解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通过促进毛细血管生长,使血肿吸收、机化和加速骨痂形成,促进骨折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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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在本品的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初次使用时,谨防过敏反应的发生。2出现高温时应对症处理。3对陈旧性骨折应用粗针头刺入骨折断端或造成新创面后再注入药液。4严禁静脉注射。5用药后可有局部疼痛肿胀或全身发热反应在37.5-38.5℃之间,6-12小时左右自行消退,严重者或持续不退者予对症处理。6本品应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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