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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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克霉唑、二丙酸倍他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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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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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X1999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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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抗炎、镇痛、解热;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痛经、牙痛、头痛、神经痛、肌肉痛、外伤后肿痛、手术后疼痛、癌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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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外用,将本品适量均匀地涂于患处,并温和地搓揉,每日早晚各一次,对于体股癣,皮肤念珠菌病连用2周为一疗程,对于手、足癣连用4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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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中的组份及对皮质类固醇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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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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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抗炎、镇痛、解热;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痛经、牙痛、头痛、神经痛、肌肉痛、外伤后肿痛、手术后疼痛、癌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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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复方中的克霉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它可能作用于真菌细胞膜,使细胞内容物外漏面产生抗真菌作用;复方中的二丙酸倍他米松,具有持久的抗炎、止痒和收缩血管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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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的方式。2.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止使用用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同时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至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3.任何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出现的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均可能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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