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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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头孢地嗪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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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圣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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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12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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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腹膜炎、胆囊炎、脑膜炎、心内膜炎、骨及关节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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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静脉注射:1.0g本品溶于4ml注射用水,或2.0g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于3~5分钟内注射。静脉输注:1.0g或2.0g本品溶于40ml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中,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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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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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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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腹膜炎、胆囊炎、脑膜炎、心内膜炎、骨及关节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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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属第三代头孢菌素,具广谱抗菌作用,对多数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本品主要对多种G+和G--菌和厌氧菌有效。具有免疫调节作用,即可作为一种生物应答调节剂(BRM),使体内CD4增加,从而使CD4/CD8值增大,起协同杀菌作用。本品对类杆菌属、不动杆菌属、粪肠球菌、李司忒氏菌属、支原体、衣原体无效。本品作用机制为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粘肽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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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本品溶解后应尽早使用,室温下保存不超过6小时,2~8℃冰箱中不得超过24小时; 2.在葡萄糖溶液中不能长期保持稳定,应立即注射; 3.不易溶于乳酸钠溶液中;不能与其它抗生素在同一溶液内混合; 4.与青霉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存在交叉过敏的可能; 5.儿童中使用本品尚无临床经验; 6.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7.发生过敏性休克时,应立即停止注射,保留静脉插管或重新建立静脉插管,保持病人卧位,双腿抬高,气道通畅;紧急时立即静脉注射肾上腺素,继而给予糖皮质激素静脉注射,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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