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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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吉他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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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精忠威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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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41025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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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1. 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疖肿、蜂窝织炎等; 3. 胆道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等; 4. 泌尿生殖道感染:如尿道炎、前列腺炎等; 5. 其他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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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日1~1.6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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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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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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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1. 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疖肿、蜂窝织炎等; 3. 胆道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等; 4. 泌尿生殖道感染:如尿道炎、前列腺炎等; 5. 其他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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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同红霉素,抗菌谱与红霉素也相似,但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的抗菌活性略差,部分耐红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仍对吉他霉素敏感,本品对白喉杆菌、破伤风杆菌、淋病奈瑟菌、百日咳杆菌、立克次体属和沙眼衣原体也有相当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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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3.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5.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7.因不同的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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