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尼西钠. |
|
|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圣凡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04546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脑膜炎、淋病等。 |
|
|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一般每日0.5g-1.0g,分1-2次;对重症、难治感染,成人可增至每日2g;儿童根据感染程度,每日25mg-150mg/kg。 |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脑膜炎、淋病等。 |
|
|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是静注或肌注的第二代头孢菌素。本品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谱比第一代头孢菌素广,对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柠檬酸菌属、普罗威登斯氏菌属和肠杆菌属具有类似于头孢孟多的良好抗菌活性,但对吲哚阳性的变形杆菌、摩根氏菌、普罗威登斯氏菌和某些克雷伯菌的活性低于头孢西丁。对流感杆菌的淋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有满意的活性。与其他第二代头孢菌素一样,假单胞菌属、沙雷氏菌属和不动杆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大多数革兰阳性球菌是有效的。对金葡萄的活性类似于头孢西丁和头孢雷特,但低于头孢孟多、头孢噻吩和头孢唑啉。 |
|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在使用头孢尼西钠治疗之前,应当进行一次细致的调查以确定病人在过去是否有过对青霉素和先锋霉素的交叉过敏性反应。抗生素在任何表现出过敏症,尤其是由药物引起的过敏症的病人身上都应当谨慎使用。剧烈的过敏性反应可以要求使用肾上腺素和采取其他的紧急措施。对于这种局部麻醉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人不应当使用准备好的含有利多卡因的溶液。在使用先锋霉素和其他广谱抗生素之后有报道过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的情况。对于在使用抗生素之后出现腹泻的病人,考虑到这一诊断是很重要的。2.对于怀孕期间的妇女,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要使用本产品,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