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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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罗红霉素。 |
烯丙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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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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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03 |
国药准字H20113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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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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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先兆流产:1-3片/日,持续用药5-7天或至症状消失。需要时可增加剂量。习惯性流产:应在明确怀孕后立即用药,每日服用1-2片直至危象期后一个月,通常至妊娠的第5个月末。先兆早产:剂量需个体化,通常高于上述剂量(10-2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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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hnson和Rotor综合征,既往妊娠患有妊高征或感染疱疹病毒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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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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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先兆早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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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偶见体液潴留、恶心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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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由于本药可降低糖耐量,故糖尿病孕妇应定期测定血糖水平。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hnson、Rotor综合征、妊高征或既往期孕期感染疱疹病毒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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