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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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克替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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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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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310 |
国药准字H2002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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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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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
)。使肝硬化患者一日出现两次软便。 治疗初期就出现水和电解质平衡紊乱的病例应予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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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胀气、腹部胀痛和痉挛、易发生于服药初期。偶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肠鸣和搔痒。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胃灼热.、呕吐、头痛、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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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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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应用拉克替醇仅有短暂的经验积累﹐迄今为止有关本品的不良反应尚不十分明确。虽然在动物试验中没有发现拉克替醇影响胎儿发育,也应在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服用本品。2.服用拉克替醇后母体乳汁中并未见药物检出,本品进入肠道后极少进入血液,不会产生具有临床意义的影响作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年老或体弱患者长期服用本品应定期进行血清电解质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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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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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药理作用:拉克替醇是由山梨醇和半乳糖构成的双糖衍生物极少被胃肠道吸收。本品不被胃肠道内双糖酶分解,而以原形进入结肠。在结肠内被肠内菌群(主要是类桿菌和乳酸桿菌)降解为短链有机酸(主要为乙酸、丙酸和丁酸),酸化结肠内容物从而减少了结肠对氨的吸收,从而增加粪便的含水量和体积,产生轻泻作用。 毒理作用:生殖毒性:目前尚无充分的证明本品对于妊娠妇女的安全性,因此建议妇女在妊娠最初三个月时,仅在没有其它更安全的替代药品时,才可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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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当出现胃肠道可疑的病变或症状、不明原因的腹痛或出现便血,应立即停服本品。 2.水和电解质紊乱患者及腹泻患者不得服用本品。结肠粪积(便结)患者应先采取其它方法进行治疗。 3.出现腹泻(可能导致电解质紊乱),通常是拉克替醇服用过量的症状。此时应减少服用剂量。应确定一个避免出现腹泻的适宜剂量(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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