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氯化钠、氯化钾、羟乙基纤维素等。 |
|
| 生产企业 |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310 |
国药准字H2003127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
| 用法用量 |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
| 禁忌 |
|
|
|
| 成分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氯化钠和氯化钾为电解质补充药,用以维持眼组织内水分和电解质的新陈代谢,消除眼睛疲劳;羟乙基纤维素为粘度增强剂,可提高泪膜的稳定性,从而缓解干眼症状。 |
|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 3、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被污染变质的眼药水请不要使用(有悬浮物或变混浊)。 4、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 5、使用时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6、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7、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8、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可触及处。 9、为了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 10、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 11、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