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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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8种细菌的冻干溶解物: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双球菌、肺炎克雷白菌、臭鼻克雷白菌、金葡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卡他奈瑟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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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
OM Pharma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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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310 |
S201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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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用于免疫治疗。可预防呼吸道的反复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可作为急性呼吸道感染治疗的合并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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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
急性期的治疗:每日晨空腹po 7mg,直至症状消失(至少用10d);如果需使用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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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在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3-4%的范围内。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紊乱(恶心、腹痛、呕吐),皮肤反应(疹、荨麻疹),呼吸道不适(咳嗽、呼吸困难、哮喘)以及一些一般常见的问题(发热、疲劳、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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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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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用于免疫治疗。可预防呼吸道的反复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可作为急性呼吸道感染治疗的合并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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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本品为免疫刺激剂。在动物试验中,该药对实验动物感染的抵抗力有增强作用,对巨嗜细胞和B淋巴细胞有刺激作用,并可增强呼吸道粘膜的免疫球蛋白分泌。在人体中,该药可加快T淋巴细胞的循环,提高唾液中SlgA的分泌水平,增进多克隆有丝分裂原的非特异性反应和增强混合的异源淋巴细胞的反应。临床使用前的安全性数据,多方面的毒性研究均没有发现该药有任何毒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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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如有持续胃肠紊乱,可中断治疗。如有长时间持续的皮肤反应和呼吸道不适,可能会导致过敏反应,应中断治疗。 小于6个月儿童可通过哺乳而获得母体抗体,故不推荐服用,此外,不主张施用于孕妇,因为没有做相关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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