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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注射液

利巴韦林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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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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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注射液
利巴韦林注射液
乳果糖口服溶液
乳果糖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本品活性成分为:乳果糖,辅料为苯甲酸钠。化学名称:4-O-β-D-吡喃半乳糖基-D-果糖。分子式:C12H22O11分子量:342.30

生产企业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310

国药准字H2009352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用法用量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面的推荐剂量可作为参考。1.便秘及临床需要维持软便的情况:成人起始剂量30mL/日,维持剂量10-25mL/日;2.7-14岁儿童:起始剂量15mL/日,维持剂量10-15mL/日;3.3-6岁儿童:起始剂量5-10mL/日,维持剂量5-10mL/日;4.婴儿:起始剂量5mL/日,维持剂量5mL/日。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杜密克宜在早餐时1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1至2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2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请咨询医生。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mL,一日3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治疗初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通常仅见于PSE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现有资料,推荐剂量的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药理作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注意事项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1.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2.本品如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 3.本品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4.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5.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