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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注射液

利巴韦林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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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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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注射液
利巴韦林注射液
吲哚美辛搽剂
吲哚美辛搽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本品每1瓶含吲哚美辛0.45克与1-薄荷醇1.35克。辅料为羟丙甲基纤维素2906、依地酸钠、亚硫酸氢钠、香精、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00、苯甲醇、二异丙基乙二酸、异丙醇、蒸馏水。

生产企业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Kowa Company,Ltd.,Fuji Factory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310

国药准字HJ201506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用法用量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禁忌

成分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药理作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注意事项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 -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 -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 -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 -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 -有药物过敏史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 -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 3.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应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11岁以上儿童应在成人监督指导下使用。 -未满11岁儿童请勿使用。 -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睛。万一不慎进入眼部,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清洗。情况严重时,应到眼科就诊。 -本品仅限于外用,不可内服。 -每周的使用量不可超过50克。 -请勿用透气型差的塑料布等裹覆涂药部位。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保管及其它注意事项: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勿放入其它容器存放,以避免误用及产品变质。 -为避免容器变形,请勿长时间存放于车中等高温处。容器变形易造成海绵部分脱落和溶液外泄,故注意保管。 -请勿用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