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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注射液

利巴韦林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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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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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注射液
利巴韦林注射液
复方水杨酸甲酯薄荷醇贴剂
复方水杨酸甲酯薄荷醇贴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贴含水杨酸甲酯36毫克、l-薄荷醇33毫克、维生素E12毫克、dl-樟脑7.1毫克。辅料:生橡胶、聚异丁烯、氢化松香甘油酯、马来酸松香甘油酯、聚丁烯、二氧化硅、丙烯酸淀粉、二丁基羟基甲苯、香料。

生产企业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久光制药株式会社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310

注册证号H2013089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于缓解肌肉疲劳、肌肉疼痛、颈肩痛、腰痛、跌打扭伤、关节疼痛以及冻疮。

用法用量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撕下防粘膜贴于清洁干燥的患处。每天贴用不超过4次,每次贴用不超过8小时。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贴药部位偶有皮疹、发红、瘙痒、肿胀、烧灼感、刺痛感、发热、干燥等不适。

禁忌

成分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于缓解肌肉疲劳、肌肉疼痛、颈肩痛、腰痛、跌打扭伤、关节疼痛以及冻疮。

药理作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本品外用具有局部消炎、消肿及止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1.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开放性创口处。 2.请避免眼睛,黏膜(如口、鼻等)或皮疹部位与本品接触。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生咨询。 4.请勿与加热垫一同使用。 5.如5~6日内症状未缓解以及病情加重或反复时请向医生咨询。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12岁以下儿童须在医生指导下并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