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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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塞膦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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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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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310 |
国药准字H2008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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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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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
口服用药,需至少餐前30分钟直立位服用,一杯(200ml左右)清水送服,服药后30分钟内不宜卧床。用量为一日一次,一次5mg(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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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1、消化系统可引起上消化道紊乱,表现为吞咽困难、食道炎、食道或胃溃疡,还可以引起腹泻、腹痛、恶心、便秘等;2、其他如流感样综合征、头痛、头晕、皮疹、关节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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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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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除非疾病本身对母子的危害性更大并无其它更安全药物替代时,才在妊娠期使用本品。本品对哺乳婴儿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临床试验资料表明,老年人和年轻人在服用本品时无安全性和有效性上的差异,但不排除老年人个体对本品具有高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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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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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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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服药后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服用补钙剂或含铝、镁等的抗酸药物。 2、不宜与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 3、重度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本品。 4、饮食中钙、维生素D摄入不足者,应加服这些药品。 5、勿嚼碎或吸吮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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