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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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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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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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310 |
国药准字H20059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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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症(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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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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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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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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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症(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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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本品为H+,K+-ATP酶质子泵抑制剂,通过小肠吸收后,经血液循环,在胃壁浓集,从而抑制胃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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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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