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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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主要成分乙酰吉他霉素。化学名称:(3R,4R,5S,6R,8R,9R,10E,12E,15R)-3,9二乙酰氧基-5-[0-(4-0-酰基-2,6-二脱氧-3-C-甲基--L-核糖-己吡喃糖基)-(1-4)-2-0-乙酰基-3,6-二脱氧-3-二甲氨基--D-吡喃葡萄糖基]-6-乙酰醛基-4-甲氧基-8,15-二甲基-10,12-十五烷二烯-15-内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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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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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88 |
国药准字H1097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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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适用于由葡萄球菌及链球菌引起的轻度感染性口腔内炎症、咽炎及急性扁桃体炎的早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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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含服,常规成人每日2~6片,每次1片,含服于口中、舌下、颊腔内,边溶化边服用,连用3~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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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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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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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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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适用于由葡萄球菌及链球菌引起的轻度感染性口腔内炎症、咽炎及急性扁桃体炎的早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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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对引起口腔内感染的革兰氏阳性菌中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具有强抗菌作用。是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核蛋白体的50S亚单位,阻碍蛋白合成而起到抗菌作用。本品是耐药性诱导型的大环内酯类药物,对于因诱导红霉素、夹竹桃霉素而生成的诱导型大环内酯类具有耐药性的葡萄球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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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含在口中慢慢溶化,不要咬碎或吞服。 2.若有皮疹出现,应中止使用。 3.若使用后疗效不佳,应考虑选用其它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