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本品为猪全眼球与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精制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胱甘天冬赖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本品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
生产企业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88 |
国药准字H200133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用于玻璃体浑浊及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 |
|
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肌内注射,一次2毫升,或遵医嘱,30日为一个疗程。滴眼每日2-4次。 |
|
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禁用。 3.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者禁用,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4.正在使用汞制剂者禁止同时使用本品。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用于玻璃体浑浊及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 |
|
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浑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个别病人用药后如出现皮肤瘙痒及全身不适者,应停用。 2.本品如有振摇后不消失的析出物,则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