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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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盐酸麻黄碱、黄芩苷、金银花、辛夷油、冰片。辅料为亚硫酸氢钠、苯甲醇、聚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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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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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88 |
国药准字Z4402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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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出血、鼻干燥、鼻痒、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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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喷入鼻腔内,一次1-2揿,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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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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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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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出血、鼻干燥、鼻痒、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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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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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3.凡过敏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急性鼻炎使用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