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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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苍耳子,辛夷,白芷,细辛,金银花,忍冬藤,蒲公英,菊花,薏苡仁,黄岑,赤芍,桔梗,生地黄,甘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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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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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88 |
国药准字Z20025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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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鼻息肉、鼻咽炎、鼻出血、鼻中隔偏曲、鼻甲肥大、鼻窦囊肿、鼻窦瘘管、鼻窦炎引起的头痛、头晕、鼻塞、流涕、打喷嚏、记忆力减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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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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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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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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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鼻息肉、鼻咽炎、鼻出血、鼻中隔偏曲、鼻甲肥大、鼻窦囊肿、鼻窦瘘管、鼻窦炎引起的头痛、头晕、鼻塞、流涕、打喷嚏、记忆力减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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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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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本品含马兜铃科植物细辛,宜在医生指导下服药,定期复查肾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