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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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芒果叶、金银花、蒲公英、桔梗、百部、陈皮、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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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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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88 |
国药准字Z20026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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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利咽止痛:适用于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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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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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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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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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利咽止痛:适用于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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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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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