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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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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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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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88 |
国药准字H2003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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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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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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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偶有轻微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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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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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该类药物全身用药时禁用,虽然因使用本品而进入体内的该药物量要远远小于全身用药(如口服、注射)时摄入量,但由于尚无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是否会因局部用药而引起全身毒性反应的研究资料,建议只有在使用该药物治疗带来的益处比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更大时才使用。儿童用药:该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可引起小动物骨关节损伤,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使用乳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会对儿童骨关节发育产生任何影响。且使用本品而进入体内的该药物量要远远小于全身用药时摄入的量。建议咨询临床医生后使用。老年用药:尚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其他成年患者在使用本品后的疗效和安全性有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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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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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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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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