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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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溴芬酸钠。 |
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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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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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44 |
国药准字H20103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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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 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3.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4.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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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疾病,服用前用水分散后口服直接吞服。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g。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3.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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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对阿奇毒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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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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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 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3.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4.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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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0.3%。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偶见肝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青霉素类相似。曾见一过性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是否与阿奇霉素有关尚未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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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3.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