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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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溴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成份】分子式:C18H20FN3O4分子量:36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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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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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44 |
国药准字H2008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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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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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滴于眼结膜囊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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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对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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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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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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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尔一次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次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见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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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于眼睛前房内。 2.与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活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失、血管性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