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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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溴芬酸钠。 |
主要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氨苄西林钠和舒巴坦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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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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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44 |
国药准字H22023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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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本品适用于产b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葡萄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脆弱拟杆菌、不动杆菌属、肠球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肝胆系统、泌尿系统、皮肤软组织感染,对需氧菌与厌氧菌混合感染,特别是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尤为适用。对于氨苄西林敏感菌所致的上述感染也同样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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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深部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将每次药量溶于50~100ml的适当稀释液中于15~30分钟内静脉滴注。成人一次1.5~3g(包括氨苄西林和舒巴坦),每6小时1次。肌内注射一日剂量不超过6g,静脉用药一日剂量不超过12g(舒巴坦一日剂量最高不超过4g)。儿童按体重一日100~200mg/kg,分次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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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等病人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故不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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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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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母乳中亦含有本品。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虽尚无发生严重问题的报告,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因其应用后可使婴儿致敏和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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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本品适用于产b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葡萄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脆弱拟杆菌、不动杆菌属、肠球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肝胆系统、泌尿系统、皮肤软组织感染,对需氧菌与厌氧菌混合感染,特别是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尤为适用。对于氨苄西林敏感菌所致的上述感染也同样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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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氨苄西林钠为青霉素类抗生素。舒巴坦钠为半合成b内酰胺酶抑制药,对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和乙酸钙不动杆菌有较强抗菌活性,对其他细菌的作用均甚差,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多数革兰阴性菌所产生的b内酰胺酶有很强的不可逆的竞争性抑制作用。两药联合后,不仅保护氨苄西林免受酶的水解破坏,而且还扩大其抗菌谱,对葡萄球菌产酶株、不动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等细菌也具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包括产酶菌株在内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淋病奈瑟菌、梭杆菌属、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包括脆弱拟杆菌在内的拟杆菌属均具抗菌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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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
1本品属青霉素类,使用前需做皮试,阳性者近用。 2本品配成溶液后必须及时使用,不宜久置。 3使用别嘌醇(Allapriinol)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