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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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来酸曲美布汀。 |
盐酸二甲双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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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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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90 |
国药准字H20093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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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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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1~0.2g,一日3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调整剂量,一般每日1g~1.5g,最多每日不超过2g。餐前半小时服用,肠溶片能减轻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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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伤(不足0.1%)、黄疸(发生率不详):因出现过伴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脂酶(AI-P)、乳酸脱氢酶(LDH)、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升高等的肝功能损伤、黄疸,需要充分观察,发现异常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2.一般不良反应: 偶有口渴、口内麻木、腹泻、腹鸣、便秘和心动过速、困倦、眩晕、头痛、皮疹等,发生率约为0.4%。 |
下列情况应禁用:(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4)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5)严重心、肺病患者。(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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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的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生理机能较弱,需注意减量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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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 2.肠道易激惹综合征。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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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胃痛、口中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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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外置。 |
(1)Ⅰ型糖尿病不应单独使用。(2)用药期间定期空腹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3)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慎用。(4)进行肾脏造影者应于前3天停用本品。(5)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